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支持企业融入全球产业核心供应链补助项目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精神,支持企业融入全球产业核心供应链,按照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8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成都市支持企业融入全球产业核心供应链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标准
(一)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以采购合同签订之日为准),申报企业向世界500强企业(含世界500强企业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提供产品、加工和服务,年度配套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按照配套额的2%给予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实际配套额的认定以发票为准。
(二)世界500强企业采购配套金额以外币结算的须换算为人民币再进行统计,汇率以本通知印发之日外管局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三)因资金预算有限,优先支持对世界500强企业总部的配套,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汽车制造、食品饮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行业,大力支持航空航天、轨道交通、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行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与世界500强企业无资产关联。
(二)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中文网(http://www.fortunechina.com)公布的《2017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为准。
(三)申报企业向无关联的世界500强企业提供产品、加工和服务,年度配套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外币结算的按本通知印发当日外管局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
三、申报时间
2018年4月30日前,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申报资料(纸质申报资料两份和电子版),统一报市经信委产业协作处。
四、申报程序
(一)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填报附件1和附件2),汇总企业申报资料,联合行文分别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
(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对区(市)县推荐企业进行复核后,委托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予以支持。
五、政策咨询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为本地区申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对暂时无法回复的,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相关问题收集整理后报市经信委,由市经信委组织研究后回复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