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号文件之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政策
2015年4月1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之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经信发〔2015〕7号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办发〔2014〕55号),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执行落实。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15年4月1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
二十、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支持引进建设园区专业性公共服务平台
1.申报条件
工业集中发展区引进建设的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信息服务、总集成总承包和财务结算等专业性公共服务平台实施的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其中,专业性公共服务平台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工作场所及提供服务相应的条件和设施,资产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实现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年度服务我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数量30家以上,或营业收入中500万元以上来自于服务我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的公共服务机构。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工业园区专业性公共服务平台补助专项资金申报书》;
(2)公共服务平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3)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分析报告(包括平台定位、自身建设发展情况、为我市企业服务情况、平台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4)公共服务平台所服务的企业名单、服务金额清单;
(5)公共服务平台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购置设备、软件、服务场地建设改造合同、完税发票及银行转账支票等付款凭证(复印件);
(6)公共服务平台拥有的资质和所获得的荣誉证明等(复印件)。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须准备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3.支持标准
按平台年度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4.申报时间
每年6月30日前,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企业申报。
5.政策咨询
市经信委生产性服务业处
联系电话:61881646
(二)鼓励企业采购专业性公共服务平台服务
1.申报条件
采购我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内专业性公共服务平台服务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采购专业性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
(2)专业性公共服务采购双方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3)专业性公共服务采购合同、转账支票等付款凭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须准备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3.支持标准
按实际采购金额的5%,给予单个企业年度内最高20万元的补助。
4.申报时间
每年6月30日前,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企业申报。
5.政策咨询
市经信委生产性服务业处
联系电话:61881646
(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补助
1.申报条件
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确认的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上年度提升服务能力建设或服务成本投入在50万元(含)以上。
2.申报材料
(1)《成都市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服务体系平台/基地项目)》;
(2)项目补助申请报告;
(3)项目支出凭证汇总明细表。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须准备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3.支持标准
提升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开展服务类项目按不超过年度实际运营成本的4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单个企业同时申报两类项目,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补助。
4.申报时间
每年4月30日前,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企业申报。
5.政策咨询
市经信委企业处
联系电话:61881606
